新的一轮山林确权工作正在我村如火如荼的进行,把纸质山林权证移到网上,符合网络时代的需求 。我们五十多岁人的一代,对分山分田地的从始至今是有完全经历的。所以很想就自己的个人感受谈一下新一轮确权的建议。
我们地处大别山区,山地占全域绝大部分面积。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自留山、责任山与田地同步分配到户。目前村民持有的土地及不动产,主要分为四类:房屋、宅基地、耕地、山林。
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,拥有完全的所有权。附属的宅基地、房前屋后空余场地,是保障房屋排水、采光、抵御山体滑坡的安全区域。宅基地尊重历史权属,也支持村民间自愿调剂,依法享有优先保护地位。
本地水田、旱地体量有限,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口粮地,经济价值更高,确权工作早已完成,地界丈量精细、划分明确。
而山林是当年分配中价值最低的土地,地形错落、面积广阔。本村山林仅有少量松树具备经济价值,其余皆是杂土乱石。权属上,山林归属村集体,村民只享有日常管理权,自主经营的权限极低。早年划分山林时,划界方式较为粗糙,多以沟壑、山岗为界,面积依靠步量、目测估算,权属证书里对四至边界的记载也不够严谨。尤其山林毗邻房屋、田地之处,常以“抵屋脚、抵猪圈”作为界限描述,界限模糊,极易引发矛盾。
各类土地权利有主次之分,相邻使用更该遵循让位原则。山林以土石、林木为主,即便开挖扰动,也不会产生实质损害;但房屋是安居根本,一旦周边被肆意刨挖、土石堆积,安全隐患极大。再者,山林本质为集体资产,个人仅有管理权,绝不能用有限的山林管理权,去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。
多数村民通情达理,使用山林时主动避让住宅安全区域。但个别邻里无视权利边界,强行将老宅附属空地、世代使用的地窖(芋头洞)划为己有,不断扩张地界,还刻意在房屋周边挖沟动土,屡次挑起无谓纷争,严重扰乱正常生活。
为此我恳切建议,新一轮山林确权划定边界时,充分考虑权属优先级,尊重房屋及附属物的历史权属。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住体验。山林与房屋相交区域,优先考虑房屋安全和生活便利。毕竟山少一块土,少一棵树,在荒山稀疏之地补种一棵容易弥补,而房屋少了一条路,或少了一条沟都大有不便 。况且,我们的山林并没有那么高收益的利用率,也没有必要寸土必争!在适当的空间内,山林的界限给房屋居住空间合理让位。这是减少相邻矛盾,提高生活幸福感,全村公平统一的福利政策。
以上仅为个人见解,欢迎全村共同探讨。





